有时候大家写文案,前期做足了调查和考虑,列出了明确提纲,写出来逻辑通畅,内容充实,说的也是通俗易懂的人话所有看上去都已经没什么大问题。

但最后还是不尽如人意,总感觉差点火候,不够老练。

为何有的人的文案会让人感觉老练呢?

老练更多是一种感觉,有时你看完那些文案也说不出不一样在哪,但就是看得更舒服。由于它背后有一个精雕细琢的人。

我们给大伙一个建议:让文案能简则简,能精就精,这会叫你写好的文案看上去火候更佳。

01

你前期用了很多的时间去筹备去搜集资料,去选题去写作,让一篇很好的文案诞生了。但之后,你可能还要用更多的时间真正收获它。

一堆模糊、重复、繁琐的文字的确不会让主题丧失,但它会让行文呆板,让阅读的人不舒服,难以让兴趣持续,更别提被你的文案带入。

但简单的文案会让文字更有质感和力量,能产生很好的张力和步伐感,看上去愈加老练。

写文案,能简则简!

我的备忘录里永远都躺着一句话,我一直把它称为写好文案的一条真谛——

假如你写出的一段文案,需要用另一句话去讲解,那你直接用后面那句话吧。能一句话说了解的就不要用几句话。

这就像维也纳哲学家维特根斯坦说的:“若一个讲解不是最后讲解,一个讲解没另一个讲解就悬在半空,它如何讲解?”

所以,老练的文案肯定是讲究文字精准,不拖拉,逢敌亮剑,一击即中,无需的文字坚决不要。

多少前辈伟人都是在无数次精炼中创造了经典,托尔斯泰写的几百页原稿,最后发表时只有5页;福楼拜在稿纸上,每10行都只写1行字,另外9行空出来留着修改用;村上春树花了六个月写完小说初稿,再花七八个月进行修改..

这其实是对自己文案的一种态度,有一些偏执甚至疯狂。

虽然没人给你千金一字,但自己要有一字千金的心态,恰如其分,能简则简。

02

很大一部分人说简单不就是变短吗?

那我直接删掉几段不就好了?

某些状况你确实可以这么说,但必须要注意——简不是为了变短而变短,而是变得愈加老练和精华。

我喜欢的是你先写出1000字,然后不断精简,终稿300字。而不是从头到尾就是写出那300字。

要的是精简,不是精减。要的是精炼,不是单纯的短而已。前者考验的是你提炼和表达能力,而后者考验的是你凑字数的能力。

精简,是留下必要的,去掉无需的;精减,是强调需要降低数目。

比方说你写了一段非常精彩的细则描述文案,文字非常多:

我害怕阅读的人。当他们阅读时,脸就藏匿在书后面。书一放下,就以贵族王者的形象在我面前闪耀。举手投足都是自在风采。让我明了,阅读不仅仅是常识,更是魔力。他们是懂美学的牛顿。懂人类学的梵谷。懂孙子兵法的甘地。血液里充满答案,愈加少的问题能让他们恐惧。彷佛站在巨人的肩牓上,习惯俯视所有。那自信从容,是这世上最美的一张脸。

若是精简,我应该一个字都不会删,由于我觉得写得非常不错非常老练了;而若是要精减,它可能会变成如此:

我害怕阅读的人。他们以贵族王者的形象在我面前闪耀,举手投足都是自在风采。让我明了,阅读不仅仅是常识,更是魔力,愈加少的问题能让他们恐惧。那自信从容,是这世上最美的一张脸。

理解不同,结果大不同,少了一些精彩。描述细则不代表啰嗦,而精简也未必就是短。

我们个人一直有个看法:

一篇文案是长还是短,不是单纯由它的字数决定。文案非常长,但每一句都张力十足,看完意犹未尽还想继续看更多,那它非常 “短”。假如文案看上去非常短,但根本看不下去,看完没任何感觉,那它还是非常 “长”。

精炼简单并不意味就是在字数上精简,而是在于表现的干净、提炼的精准、传达的聚焦。

比方说北京奥美十年前为长城葡萄酒写的长文案,这么多年看了十几遍,我从没感觉长。

写文案,能简则简!

三毫米的旅程,一颗好葡萄要走十年

三毫米,瓶壁外面到里面的距离。

不是每颗葡萄,

都有资格踏上这三毫米的旅程。

它必是葡园中的贵族;

占据区区几平方公里的沙砾土地;

坡地的方位像为它精心机量过,

刚好能迎上远道而来的季风。

它小时候,没遇见一场霜冻和冷雨;

旺盛的青春期,碰上十几年最好的太阳;

临近成熟,没雨水冲淡它酝酿已久的糖份;

甚至山雀也从未打它的主意。

摘了三十五年葡萄的老工人,

耐心地等到糖粉和酸度完全平衡的一刻

才把它摘下;

酒庄里最德高望重的酿酒师,

每一个环节都要亲手控制,小心翼翼。

而目前,所有光环都被隔绝在外。

黑暗、潮湿的地窖里,

葡萄要完成最后三毫米的推进。

天堂并不是遥不可及,再走

十年而已。

03

之前我们给大伙推荐了自己写文章习惯的步骤,其实重点也就是逼着自己简。

简单来讲大致是:

思→列→堆→删→改→问→第三改→第三问→继续精(反复改稿N次)。

开始落笔写文章之前,静下心来考虑文章方案,写什么,为何,如何写。考虑完后立刻列提纲,每一个部分要写什么用一句话或关键字写出来。然后开始尽量全方位的把把自己要说的话、要用的资料和素材都填充进去。紧接着,就是大刀阔斧的删除那些不有关、臃肿、重复啰嗦的部分。

然后就是改,真正的去写文案,润色。等到写得差不多就持续的自己审查,找其他人阅读,自我否定自我推翻,改完一遍又一遍,不断去提炼、精简、优化,这个动作不断重复。

反正就是基于文案KISS原则(Keep it simple and stupid),先做加法再做减法,再做加法继续减法,然后简简简简简简!这个就是自己怼自己,自己跟自己作对的过程。

写文案这事一直都是没那样难,也没那样简单。

每一个写文案的人都渴望自己的文字能征服其他人,这篇文章不是给大伙什么万金油,而是告诉大伙,每一次征服背后都是一次自我摧残,你得挺住罗!

写文案这事我也从来不太相信想法和状况之说,写一次可能来自想法,但要一直写下去,第一是积累和刻意训练的恒心,然后就是精雕细琢的决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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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木木老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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